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购物车
    0

    关于各地负责人对接政府合作签约报销标准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wch9210
    2017-05-04 19:05:35    来源:村网通总部   转载

    村网通各地负责人:

    由于近期有部分地区负责人开始对接政府单位,有些政府单位很重视,愿意和村网通展开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

    鉴于签约仪式需要花掉一定的费用,村网通总部根据各地反馈情况制定本报销标准:

    一、  乡镇政府签约报销标准不得超过2000元/场次。

    二、  县级政府签约报销标准不得超过5000元/场次。

    三、  市级政府签约报销标准不得超过10000元/场次。

    四、  省级政府签约报销标准不得超过20000元/场次。

    五、  以上费用不包含总部派人参加签约仪式的食宿、交通等费用。

    六、  签约前,地区负责人应将详细的签约策划方案和花销预算上报村网通大区运营中心审核。

    七、  现阶段,和各地政府签约不作为村网通对地区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指标,各地负责人量力而为。

    八、  其他事宜请咨询各大区运营中心。

     

    特此通知!

    村网通总部

    2017年5月3日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