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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农村电商服务站点 |不要只注重“硬件”建设,而忽略运营管理

    信息发布者:wch9210
    2018-08-08 07:49:28    来源:李建华 农村电商研究院   转载

    乡镇、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作为直接服务于农村群众的日常经营场所,提供在线购物、销售、缴费、出行、娱乐、资讯、创业等服务,在突破信息瓶颈,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农村消费,带动农村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增收,搞活农村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在农村,互联网应用难度大,对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存在一定的排斥心理,所以电商服务站点建设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但是从“有”到“优”,尚需时日。


    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的现状:截至2017年底,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覆盖全国756个县,建设了1051个县级运营中心,5万个村级电商站点,服务涉及275万贫困户。随着示范项目的进一步开展,县级运营中心和乡村服务站的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各大电商平台也纷纷将渠道下沉,布局农村市场。到2017年底,全国建立在村一级的基层电商服务站近50万个,覆盖了全国约2/3的行政村。



    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的功能

    根据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要求,村级电商服务站点须具备以下功能:

    (一)入户宣传。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提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培训,培育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


    (二)网上代买代卖。帮助村民网上购物,并协助解决购物过程产生的纠纷等问题。公共服务中心组织村级服务站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汇总后对外发布信息、销售。


    (三)便民服务。为村民提供水、电、宽带、话费等生活网上缴费,代收代发快递、车票代购、酒店预定、本地资讯等服务。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小额取现、生产贷款等服务。对外发布村级各项服务内容。


    (四)创业服务。组织当地青年参加网上创业就业学习、交流,营造氛围,培育人才。


    (五)生产服务。与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依托村级服务站网上销售,开展技术指导。


    (六)依照当地情况其他增值服务。



    村级服务站点的作用

    (一)便民。让在农村的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够享受跟城里人一样的便利,拥有更多的商品和服务的选择空间,让“康帅博”“六禾核桃”等假冒伪劣商品没有空间。并且很多农民白天在田间劳作无法收货,通过服务站点代收配送,方便农民。此外,农民通过服务网点可实现缴费、获得求职信息、发快递、以及购买原来农村不容易送达的商品等服务。


    (二)惠民。一方面,农资电商的兴起,不仅仅给农民提供更多优质的生产资料,把不合理的供销差价消灭掉,给农民实惠。另外,消除信息的不对称,让农民以更低的价格买到日常消费品,让农民省钱。


    (三)富民。服务站点最大的价值作为农民与电商企业的“连接器”,帮助电商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购优质的农产品,帮助农业生产者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把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乃至销往世界各地,打破信息不对称,实现优质优价,助力当地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此外,服务站点还可以给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让农民科学种地,提高田地的亩产值,让农民增收。



    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存在问题

    (一)部分村级电商服务站点选址不科学

    根据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要求,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位于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且网络已覆盖,可以选择建于农村商店、村民活动中心、村民自住房等。但是实践中,有的网点选址不科学,有的设在村民家里,有的设在村委会,人气不足,没能发挥服务站点“中转站”的功能和作用。


    (二)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商务部对于电商服务网点的建设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加强对村级服务网点布局的整体规划,同一行政村,中央财政支持网点原则上不超过1家;避免重复建设,已有企业网点在运行的,中央财政应谨慎支持。

    这就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一定要对各个行政村进行摸底工作,行政村中是否有邮乐购、供销e家、淘宝等企业在设点运营的,如果有运营的,运营情况如何,都要进行统计,避免重复建设。如,有的县为了赶进度,摸底工作不细致,造成同一个村,既有邮乐购网点,也有淘宝网点,加上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网点,一个村有三个服务站点在运营,相互之间还存在着竞争关系,毕竟一个村的业务不可能支撑三个网点生存下去。


    (三)部分站点生命力不强

    由于部分乡村年轻人大多出去务工,很难物色到合适的站点负责人。有的站点负责人年龄较大,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较弱。有的培训不到位,负责人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不熟练。导致站点难以发挥应用的作用。

    部分服务站点仅限于帮助村民收快递,代买商品,功能比较单一,不能实现业务的迭加,几乎没有什么盈利能力。


    (四)部分站点建设急功近利

    商务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要求,电子商务网点行政村覆盖率在50%(含)以上,主要且各村点开展电商服务(包括代购代销、代存代缴等)金额月均达到2000元以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我加压,要求覆盖率在70-80%以上;有的地级市更是提出全覆盖的要求,导致地方商务部门疲于数量的覆盖,忽略了质量的提升。


    (五)统计制度缺失

    商务部要求,服务站应定期向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报送有关信息,并建立日常网络安全管理、考勤、假期管理、货物配送等制度。示范县更是要求建立后台信息管理。但是实践中,部分站点无论是台账的统计和信息系统的上报都不到位,导致数据缺失。


    (六)设备配备不合理,管理不科学

    有的村级服务站配备了2-3台电脑,忽略了站点负责人都是用移动终端购物,极少用电脑购物的实际。有的站点电脑没有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危险;个别示范县存在着服务商收取设备押金的情况,反映站点的科学管理亟需加强。



    改进策略

    (一)“一村多站”向“一站多业”进行转变

    县域公共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级服务网点布局的整体规划,如果有的村存在多个站点的,可以考虑进行整合或合并建设,由服务一家转向开放共享,以免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服务站点的业务进行迭加,增加除代买代卖、代缴代存、收发快递外的取款贷款等农业资料下乡、农业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和农业保险、人身保险等业务,再到成为农产品上行的“中转点”,服务点服务功能迭加,成为服务的“集成体”。


    (二)提高设备配置使用率

    在大部分村民都在使用移动设备网购的情况下,示范县能够创新引领,因地制宜,给村级服务站配备移动设备,减少台式机的配备,最大程度减少设备的闲置率,是村级站点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三)管理科学,建立完善的信息统计制度

    服务站点不要只注重“硬件”建设,忽略运营管理。县公共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和建立信息统计制度,最终如果能够借助互联网平台和技术将服务站点的“三农”数据收集、分析并应用,分析本地的农产品上行的区域和人口,本地工业品下行及农业资料等的情况,从而进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那么,电商服务站点的价值将会进一步得到提升,必将助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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